東南衡器校準周期與檢定周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。依據國家有關計量檢定規程,屬于強制檢定的衡器,其檢定周期一般不超過一年。非強制檢定衡器檢定周期的確定,通常由使用單位自行確定。無論是強制檢定還是非強制檢定的衡器,其檢定周期的確定,都需要保證衡器在檢定有效期內具有較高的合格率,盡量避免不必要的物力投入。檢定周期過長,可能造成衡器在檢定有效期內處于不合格狀態。檢定周期過短,又會帶來一定量的人力、物力浪費。從降低衡器使用風險角度,可以通過必要的驗證確定檢定周期。 東南衡器校準周期是由使用單位確定的。在新版GMP實施過程中,不少企業的做法是每次(每天)使用前均進行常規校準。這種頻繁的校準,到底有沒有必要?對此,存在不同觀念。筆者認為,衡器的校準周期的確定,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確定。這些因素包括被稱量物料的精度要求及對產品質量的影響情況、衡器制造廠商的建議、衡器與標準件使用程度、環境狀況、測量準確度、校準成本、衡器檢定情況、使用過程中的穩定性、是否定置使用等等。 通過必要的驗證確定衡器校準周期是符合規范的。驗證的重點是,在正常稱量狀況下,衡器保持測量準確度(標準公差范圍)的時間。對某些精度要求不高的物料稱量衡器,每天乃至每周所進行的校準活動基本是沒有意義的。頻繁的校準活動本身,也可能影響衡器的度。因此,企業應當根據不同衡器、不同用途、不同的使用環境等,通過相關驗證等形式,合理確定衡器校準周期。 |